望谟一男子改造射钉枪获刑
发布时间:2018-03-21 03:28 来源: 作者: 周长权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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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为了打鸟,从网上购买射钉枪、瞄准器,并在望谟县一家五金店购买无缝钢管,自己制作枪把,花费近一个月的时间,将射钉枪、瞄准器、无缝钢管、枪把加工组装成一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2018年3月8 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以该男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提起公诉。3 月19日,望谟县人民法院对该男子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缓刑3年)。
    该案被告人以建筑行业常用工具射钉枪为主要部件,并从网上购买其它配件制造枪支,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司法机关依法及时打击,不仅具有警示教育防范作用,更是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有力举措。(周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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