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法院和检察院“两长”开庭办理黔西南州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
发布时间:2018-03-31 09:55 来源: 作者: 毛章江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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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9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望谟县国土局原副局长万再能受贿一案,该案系黔西南州监察委成立后首例调查并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普安县人民法院院长朱维文担任审判长,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刚出庭支持公诉。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州八县市职务犯罪团队的公诉人员参加旁听,黔西南州监察委、普安县监察委也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旁听。
    普安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地万再能受贿犯罪事实,认为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判决:万再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对万再能亲属退缴的赃款57.7万元依法上缴国库。(毛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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