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检察公益护生态 法律监督保权益
发布时间:2018-08-16 21:18 来源: 作者: 袁成虎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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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16日,黔西南州久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翁祖勇冒着大雨,将一面绣着“检察公益护生态,法律监督保权益”的锦旗送到了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同时给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刚递上了一封感谢信,感谢检察机关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真正让企业切实的感受到公平正义。
 
    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发现晴隆县大厂镇全力煤矿建设期间未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施工,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影响了当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起公益诉讼后,没有一诉了之,坚持“案结事未了”的原则,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作力度,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多次到企业督促整改,要求企业将环境监理技术指导贯穿整个建设期,既让企业认识到了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又从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角度,给予企业发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的有效监督下,全力煤矿矿场布局规划逐步完善,煤矸石自燃问题从根本上的得到解决,矿群矛盾大幅减少,企业收益稳步提升,同时促使企业投入4000余万元用于新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及生态修复,复垦面积达1600余亩,种植苗木16万余株,做到企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还生态以美好,助脱贫以全力。
    这一封感谢信,一面红锦旗,是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的认可与支持,也将不断激励着全院干警在服务人民群众、强化法律监督的道路上奋勇前进。(袁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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