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县委县政府 “一把手”警示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14 10:19 来源: 作者: 黄桃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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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青网(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黄桃)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运用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警示录等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望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警示教育工作, 2019年3月12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国祥同志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运用《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警示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国祥同志组织开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孙国祥同志运用多年来办理案件实例及《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警示录》中典型案例向大家详细讲述了各县领导干部触目惊心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分析违纪违法发生的原因,存在放松自我教育,思想认识有偏差,目无组织,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禁令当做耳边风以及爱慕虚荣、贪图安逸享乐、试图侥幸漏网等心理。特别十八大以来,高压惩治之下仍顶风作案,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给当地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孙国祥同志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典型案例为戒,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生态,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会上,全体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一定要以腐为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望谟县人民检察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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