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司法所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
发布时间:2017-04-20 21:35 来源: 作者: 欧喜喜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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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每月监督管理,结合丹江镇创建全国卫生城市,2017年4月20日,丹江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在册社区30余名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学习和丹江河垃圾清理公益活动。
       集中教育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客观指出了一些服刑人员近段时间在接受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并对服刑人员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珍惜宽松的监管环境,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二是要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尤其是要随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
       在学习中,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和提升服刑意识,着重组织矫正对象学习了《贵州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雷山县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管理规定(试行)》及其他常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使服刑人员明确了自己在矫正过程中“我该做什么、我该怎么做”。学习结束后,工作人员还组织服刑人员进行了公益劳动。
       在公益活动中,结合雷山县丹江镇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丹江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对丹江河的白色垃圾进行了清理,使在册服刑了社区矫正对象即开展了公益服务又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进一步明确了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制度,增强了社区矫正意识,有效促进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是丹江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严肃刑罚的有力体现,也是丹江司法所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司法所”,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展示司法行政工作良好形象的强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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