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单位不履职 兴义消防重拳出击罚款11万元
发布时间:2017-04-23 14:27 来源: 作者: 郭静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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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兴义消防成功查出一起消防维保公司出具虚假文件的消防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处以11万元的处罚。
       2017年3月15日20时,兴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黔西南州皇冠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酒店部分楼层管道井未进行封堵,与维保公司贵州科盾技防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查报告不符。
       经调查取证,2017年3月10日,贵州科盾技防科技有限公司对黔西南州皇冠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时,只抽检部分楼层,便出具了合格的检查报告,涉嫌出具虚假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
       对此,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作出了给予贵州科盾技防科技有限公司罚款7万元,分别给予公司法人赵某、责任人吴某罚款2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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