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非婚同居引家暴 司法局深夜援助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7-05-20 10:34 来源: 作者: 梁洪 邢德光 投稿邮箱:

if(@me<>'' )@me = ' '.@me.' '; {/eyou:field.seo_description}

    5月15日下午,在册亨县司法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册亨县者楼街道办高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因非婚同居引发的家庭暴力纠纷案,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5月15日凌晨零时许,册亨县司法局邢德光同志接到二年轻人(一男一女)的求助电话,称其在该县者楼街道办高峰村者老组被多人威胁殴打和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被扣押,现虽逃出到册亨县城,但现在身无分文,没有手机,没有钱,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请求法律帮助。接到电话后,邢德光同志放弃了宝贵的休息时间,接待了这二人,并积极主动的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经了解,二人是通过网上到册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电话,求助者系该县者楼街道办高峰村巧教组妇女韦某某,她14岁时因无知被同村者老组王某某骗到其家同居,现已生育一个三岁男孩,韦某某现只有18岁,无法办理结婚证。因王某某经常对韦某某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双方感情破裂,为逃避王某某的魔掌,韦某某外出务工,其间认识一男青年黄某某。5月14日,韦某某到高峰村者老组探视儿子,打算将儿子接到县城玩,遭到王某某威胁和殴打,抢去韦某某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并用韦某某手机发短信将黄某某骗到高峰村者老组进行殴打,后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时干预才制止了王某某的暴力行为,鉴于该纠纷系同居关系引发的感情矛盾纠纷,未产生严重后果,民警对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在民警帮助下韦某某和黄某某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15日凌晨零时,韦某某向县司法局求助,该局邢德光耐心倾听她的诉苦并为其提供了法律解答、法律建议等。在平抚了韦某某恐慌不安的心后,他建议其到县医院检查身体。此时已是深夜凌晨3时,由于夜已深,无法帮助、协调或者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送走了两名求助的群众后,邢德光同志一夜未眠,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圆满的帮助韦某某化解这一危机。
    15日早上,邢德光早早来到办公室,他通过电话主动询问韦某某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在得知其情绪稳定后,他及时和者楼派出所联系,了解事件的真相。在掌握所有情况后,他又主动联系者楼街道办高峰村人民调解委,并指导该调解委主持韦某某和王某某进行调解,通过努力协调,韦某某和王某某达成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协议签订后,邢德光还及时和县法院联系,并引导当事人将该协议向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此,一桩因同居关系引发的家庭暴力,在司法局的帮助下,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排除了安全隐患,一起可能“民转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梁洪  邢德光)

    标签pagelist报错:只适用在标签list之后。

阅读排行榜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