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检察院以严查渎职犯罪案件为抓手,保障扶贫项目惠及民生
发布时间:2017-07-04 11:31 来源: 作者: 吴宇轩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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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望谟县又是贵州省的极贫困县,打赢扶贫攻坚战役,刻不容缓。而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发生职务犯罪,极大的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望谟县检察院自侦部门上半年共依法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人,2017年上半年超额完成全年计划任务。
    2017年上半年,望谟县检察院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专项工作部署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查办了扶贫领域火龙果项目种植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立案查处望谟县农业局和老板共同贪污犯罪案件1件4人,县农业局和财政局渎职犯罪案件1件2人,追回国家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在监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该院反渎局在院党组及上级检察机关对口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始终做到队伍不散、思想不乱、规模不减。在全州检察机关2017年上半年所查办的渎职案件同比2016年上半年下降18.18%的情况下,该院反渎局采取“三举措”,查办的渎职犯罪案件数于上半年就超额完成上级院规定的任务数。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放弃节假日坚守办案一线。该院在办理火龙果项目种植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正值端午节,因该案涉及国家专项扶贫资金,案情重大。孙国祥检察长和参办干警们为了严惩扶贫领域内的职务犯罪,带领干警外出调取相关证据、询问证人,放弃法定节假日,和办案干警们坚守在查办职务犯罪一线。
 
(图为孙国祥检察长(右三)组织办案干警讨论案情)
    二是打破常规办案,全州首例以事立案,追回国家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在望谟县县纪委调查该案过程中,望谟育辉火龙果种植有限公司老板何某将套取的150万元用于购车及生活开销。县纪委多次向该公司老板何某进行追缴,但何某在有能力上缴的情况下,却以各种借口拒绝上缴。在望谟县检察院查办该案时,将该案查办事实情况向上级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吴玉祥汇报后,为追回国家专项扶贫资金,吴玉祥局长立刻要求对该案以事立案进行侦查。在立案6天后,何某上缴了150万元的国家扶贫专项资金。
 
(图为州院反渎局局长吴玉祥(右一)在听取工作汇报)
    三是形成常态化多部门联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机制。为使该院自侦部门在办理自侦案件时,实体与程序合法,在该院党组的安排下,该院侦查部门每查办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该院侦监、公诉部门均要提前介入指导,引导案侦查取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对办案纪律进行监督,以保障规范司法、严格执法。
    现正处于打赢扶贫攻坚战役关键时期,该院反渎局在院党组和上级检察机关对口业务部门的领导下,严厉查处扶贫领域内职务犯罪案件,为望谟县扶贫攻坚战略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助力了望谟县扶贫攻坚战略行动胜利发展。(吴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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