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高压态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8-03-20 09:41 来源: 作者: 吴东辉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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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文远同志率领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商务局及中潮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依法对卢家才铝塑分离厂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和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前提下依然违法生产、违法排污。为此,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第二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该厂存在的违法行为移送县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下步,该县将强化环境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为美丽黎平建设贡献力量。(吴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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