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扶沟:公民住宅莫名其妙成为名人故居
发布时间:2017-05-22 11:02 来源: 作者: 中国新媒体信息网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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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扶沟县博物馆个别领导为政绩指鹿为马,不顾及历史的真实与现实情况,把公民住宅报批为“李璋故居”,蒙骗上级有关部门获得审批。此事遭到举报后,人民法院偏听偏信,涉嫌采信非法证据,做出违规判决,使得该事以讹传讹,终于铸成大错。

       在向河南省文物局上报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的时候,扶沟县博物馆的李运宽、张璐等人,不做认真实地调查,把位于扶沟县长江步行街路南的一处民居,作为“李璋故居”上报,遭到王和平等住户的反对后,不收手、不改错,获得上级批准后,在楼后立有一碑,以及“李章故居”简介,严重影响了住户的生活。


       据相关资料记载,李璋(?-580年),南北朝北周人,唐太祖李虎的第四子,唐高祖李渊的四叔,在北周官居梁州刺史。他与赵王宇文祐(宇文招)想振兴被杨坚把持的北周朝廷,谋杀杨坚(隋文帝),没有成功,被杀。生有二子:李韶,李孝基。李韶死在隋朝,李渊建立唐朝,武德年间,追封李璋为毕王、李韶为东平王,李韶生子李道宗。

       河南省扶沟县博物馆为了争得“李璋故居”,使得早日落成,为本任上争得荣誉,竟不做认真细致的调查,草草上报选址,终于铸成大错。据举报人王和平介绍,该建筑住楼上下各三间为其所有,右厢房北头三间为王金宇所有,南头两间为邵铁军所有,西厢房北头三间为史国翠所有,南头两间为商安菊所有,李和平还出示了自己所拥有的房产证明。


       这样明显的事实,只要报批之前向房管部门查询一下,就会立即搞明白,也不会铸成如此大错,给老百姓造成那么多的麻烦,也就不会有后来的诉讼,无疑为社会增添了诉累,造成了那么多资源的浪费。

       后来,王和平曾经给李运宽打电话,就此事与之沟通。李说,他是奉博物馆领导张璐的指派,承认事前没通知住户是错的。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既然知道是错的,还是错上加错,不予悔改。在后来的诉讼中,还出具伪证,混淆视听,致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伤了百姓的心。
王和平指出,被上诉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符合国务院国发(2007)9号文件规定,不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通知当事人,而是在六年以后才通知当事人在通知书上签字。

 

       根据《文物保护法》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报批之前,要向当事人制发保护通知书,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充分听取所有人和权利人的意见才能申报和公布。这些,扶沟县博物馆都没有履行,直至现在,当事人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剥夺了当事人的异议权利,明显构成侵权。
王和平还强调说,在2015年的时候,扶沟县文广新局强迫当事人在“李璋故居”通知书上签字,当事人提出质疑。文广新局不予理睬,无奈,当事人走了三级信访程序。鉴于此,王和平认为,扶沟县博物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本来,该违法行为在法院诉讼中应予以纠正,但扶沟县文广新局还是坚持错误,致使法院做出了有悖于事实真相的判决。

       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资料显示,以及相关的历史资料,本来这不是什么疑难的问题,之所以造成后面的一系列错误,都是行政人员任性行政造成的。王和平说,申报登记表上的平面显示图,其地理位置在扶沟县城西后街,而不是东后街,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据李氏家谱的记载,从没有指向李璋故居在当事人房屋的位置,只是记载了“暂居城南万岗村数载”。把当事人的房屋作为“李璋故居”,显然是指鹿为马,敷衍了事,是完全的不负责任。

       王和平等人强烈要求,撤销扶沟县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撤销开封市人民法院(2016)豫02行初字180号行政判决书,依法发回重审。(章家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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