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南郑:强拆闹剧致投资者损失数千万 谁埋单?
发布时间:2017-12-17 09:50 来源: 作者: 中国民生播报网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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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播报网讯(记者 王猛 李峰):2017年9月4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政府副县长丁涛带领圣水镇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正在建设的圣水寺景区附属设施,给陕西灵山圣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如今三个月过去了,当地政府对强拆项目不理不问,那这幕强拆闹剧该如何收场呢?

 

 

强拆后的废墟


    事件回放——

    2013年12月26日,陕西灵山圣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南郑县人民政府在陕西省西博招商引资洽谈会上签订了《南郑县圣水寺景区开发建设合同书》,计划总投资6.8亿元,南郑县政府确定该项目为县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7年9月初,陕西灵山圣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先后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

    2017年,陕西灵山圣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和景区规划,开始动工建设景区配套设施。该项目被例为南郑县重点项目,县人大副主任、纪委书记、政府副县长曾担任该项目的包抓领导。2017年8月4日,中共南郑县委李宏杰书记在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体会议上还明确要求持续抓好圣水文化生态旅游园建设。9月3日,圣水镇政府到该公司下发《圣水镇人民政府拆除通知书》,以非法占地和无证建设为由,决定拆除景区附属设施; 9月4日,在南郑县一名副县长的带领下,圣水镇政府工作人员强制拆除了正在建设的景区附属设施。

    律师说法——

    成都市资深法律人士认为,南郑县政府强拆在建项目存在严重行政违法。

    (一)程序违法。拆除在建项目,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遵照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的要求履行必要的程序。实施强拆,仅凭镇政府一纸没有文号的《拆除通知书》进行强拆,程序严重违法。从通知拆除到强制拆除,仅2天时间,各个环节均没有达到行政处罚法定的时间要求。同时,还剥夺了被强拆企业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法律赋予的权利。况且强拆之前,南郑县土地管理局以未经有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土地修建景区附属设施和其他设施对我们进行了罚款。

    (二)处罚不当。圣水镇政府依据《南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政发(2014)9号﹞和《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不能直接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法律规定的处罚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圣水镇政府直接拆除明显不当。《南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具行政处罚效力。

    (三)定性不准。圣水寺景区规划获得县政府通过并实施,我们也与县政府签订了开发建设合同,在规划的1.6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发建设,不存在“非法占地”问题。县上多次开会要求我们不等不靠,早建设、快推进,并设有具体建设目标及投资要求。

    (四)事实不清。圣水镇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第65条,认定我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而事实上,陕西灵山圣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全部在合同和规划的框架内进行,按照约定应该政府提供土地,该公司只有建设、开发、经营40年的权利,圣水镇政府的认定明显与事实不符。
 
    强拆闹剧该如何收场——

    南郑县以强拆的方式将一个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叫停,给企业造成的数千万资金该由谁来埋单?据陕西灵山圣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刘正田称:尽管他多次向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但截止目前,没有任何部门过问此事,看到自己斥巨资精心打造的项目,被拆得乱七八糟,几个月没有一个说法,深为南郑县的投资环境担忧。强拆时,当地政府官员向民工承诺的工资问题,至今无法兑现。临近岁末,百余民工为讨要工资正准备逐级上访……

    目前,这强拆闹剧该如何收场?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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