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人大集中学习“禁酒令”
发布时间:2017-08-27 10:51 来源: 作者: 胡连超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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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2017年第24次集中学习会议,对《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集中传达学习。
    《规定》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规定》的出台,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效遏制“四风”筑牢了“防火墙”。
    会议指出,公务活动中禁酒,有利于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身体健康,使其在工作圈内能保持健康的精神风貌,从而树立工作人员作风严谨、务实、认真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节约公务接待开支。
    会议要求,作为人大机关干部,首先要做好表率,破除“无酒不成席”、“无酒不成礼仪”的传统习惯,自觉严格执行《规定》。在今后的公务接待、调研等公务活动用餐中决不允许有酒的发票存在,必须做到有禁必止、违禁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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