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5000多村组干部再添“福利”
发布时间:2017-11-13 17:01 来源: 作者: 姚进忠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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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热情,确保村干部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近日,黎平县出台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约束机制。
    规定村“三大员”由每人每月1760元提高到2000元;村(社区)监委主任每人每月1600元,其它专职村干部均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村(居)民小组长由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同时,按照在任专职村(社区)干实际任职年限计算工龄,每年工龄补贴补助10元,每年为在任专职村干缴纳养老保险费200元,交纳意外伤害保险220元(保险赔偿额20万元以内)。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每人每年1200元的业绩考核奖励,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其他专职村干,给予一次性800元的奖励。“对获得1次市级以上表彰或连续2次获得县级表彰的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内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连续两年获得州级或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任期内从次年开始可明确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继续落实从村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班子成员的相关政策待遇。
    对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的优秀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可领取生活补助1200元;累计任职满10—14年的,每人每年领1600元;累计任职满15—19年的,每人每年领1700元;累计任职满20—24年的,每人每年领1900元;累计任职满25—29年的,每人每年领2100元;累计任职满30年以上的,每人每年领2600元。
    该县还提高村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规定267个行政村的运转经费,每村不低于2万元,21个社区及23个乡镇政府所在村运转经费每年不低5万元。据悉,黎平县现有专职村(社区)干部1818名,村民小组长3227人,离任村干部1649人,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工龄补贴、绩效奖励、办公经费、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从2017年1月起执行。(姚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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