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计划开发58个公益性岗位
发布时间:2017-11-21 11:09 来源: 作者: 廖廷国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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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黄平县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发58个公益性岗位。
    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开发、统一调配”的原则,结合《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失业人员需在公共就业机构进行登记并持有《就业援助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男年龄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各类失业人员。另外,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列入开发对象。
    聘用后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五险待遇,补贴执行每月1470元最低工资标准,就业专项资金承担60%,用人单位承担40%,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继续聘用,由用人单位全额解决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基层农业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民政(含助残、托老托幼)服务、基层市政服务、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社区矫正协管等其他岗位。(廖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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