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2017年保障农民工工资实现“三降”
发布时间:2017-12-30 10:47 来源: 作者: 廖廷国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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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黄平县把保障农民工工资作为自觉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要求,实现欠薪投诉案件、投诉劳动者、欠薪金额 “三降”。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黄平县共接到投诉涉及工资案件34件,涉及劳动者556人,金额783.40165万元。与去年相比,分别下降54.52%,64.47%和72.84%。
    今年以来,黄平县采取六措施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将治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常态化。二是强化系统管理。推进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目前,全县4家企业执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系统录入农民工人数539人,导入考勤记录16000余人次;办理民工工资专用帐户14个,劳动用工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取得初步成效,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执法衔接。2016年至2017年,县劳动保障监察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3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9起,为34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43.2415万余元,有力地打击损害农民工工资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做实保障金存储。2017 年黄平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共存储173 户,存储金额3072.1812 万元,一旦用人单位构成欠薪行为,劳动保障行政机构启用工资保障金支付劳动者报酬方案,有效预防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五是政府性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规定政府性工程款由县财政作统筹安排,项目单位必需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一旦政府性工程构成欠薪事实,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将受到问责。六是做好预防和稳控。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清欠主体责任,加强平时研判,力求做到发现得早,处理得好,把欠薪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领导“三包”,即: 包排查、包稳控、包化解,同时明确清欠完成时限,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廖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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