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闲置农房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18-03-12 15:27 来源: 作者: 王晓龙 投稿邮箱:

if(@me<>'' )@me = ' '.@me.' '; {/eyou:field.seo_description}

    增加农民收入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要素,更是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而闲置农房作为农村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有着增加农民收入的巨大潜力。若能盘活利用好这类闲置资源,不仅能提升农村资源利用率,更能培育三农发展新动能,进而为乡村振兴汇聚强大助力。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农村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居住方式都为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农村人口或是举家进城居住,或是就近建起新居,或是外出打工创业,导致不少农村出现了“空心化”,大量优质 农房也因此闲置浪费。住或者不住,农房都在那里,但若任其闲置破败,这显然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可若能用好,用活,则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更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
    相比于政府给资金,社会给项目,盘活利用好农村现有闲置资源,更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和基础保障。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一些农村地区在借鉴、引进其他致富新村的致富经验与发展方式时并没有做到因地制宜,而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就用,这样的拿来主义不仅加大了基层政府的财政负担,浪费了国家的宝贵资源,若是发展不如预期则更会打击农民致富的信心。真正的乡村振兴应该寻求最小公倍数,而非最大公约数。只有先因地制宜用好,用活现有资源,筑牢夯实基础保障,才能在后续的引进与发展中少走弯路,才能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基层政府作为乡村振兴的桥头堡,理应采取有力措施着力盘活利用好闲置农房这一优质资源,进而为乡村振兴汇聚起强大力量。一方面,基层政府要加速探索闲置农房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政策,适度放活闲置农房的使用权,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得农民意愿后,能以出租、合作、合资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从而为引入工商资本,吸引创业人才提供坚实保障。另一方面,基层政府要抓牢田园旅游这一优势项目,利用自然资源盘活闲置农房,如动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闲置农房打造为富有当地农业产业特色的村居民宿,并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再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方式来吸引向往田园生活的城市居民,让他们既能体验农村乐趣,领略自然风光,又能为乡村带来人气与活力,进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而盘活利用好闲置农房这类现有宝贵资源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相信只要吸收利用好每一份优质资源,乡村振兴这棵大树必然会茁壮成长,进而枝繁叶茂,荫护人民。(王晓龙)

    标签pagelist报错:只适用在标签list之后。

阅读排行榜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