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两网民传播虚假信息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8-03-21 02:15 来源: 作者: 罗青松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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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德江县公安局枫香溪派出所查处一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2人,罚款处罚1人。

    3月4日,德江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天涯论坛”发了一条题为《村干部变相贪污人民群众350万》的帖子,帖子称:德江县枫香溪镇先联村、长征村原村干部毛某和覃某,将小溪沟水电站以350万元偷卖,有怨无法申诉。

    发现此贴后,德江县枫香溪镇党委政府、德江县公安局枫香溪派出所等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涉及水电站权属明晰(国有),承包经营手续齐全,合法有效,贴中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系网络虚假信息。随即,德江县公安局枫香溪派出所对信息发布者覃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勒令其将虚假信息予以删除,及时消除影响。

    3月13日,“天涯论坛”再次出现此帖。枫香溪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很快,余某某、覃某荣进入警方视线,为进一步弄清事实真相,民警依法将2人传唤至派出所。

    经调查,余某某、覃某荣2人为泄私愤,以《村干部变相贪污人民群众350万》为题编写帖子后,找到覃某某,请他帮忙发布。覃某某以余某某的名义在天涯论坛注册新账号后,将该帖子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德江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余某某和覃某荣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对覃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罗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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