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三管齐下”抓好人力资源管理助推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8-05-14 18:08 来源: 作者: 刘辉 等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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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人才要素在打赢脱贫攻坚硬仗中的关键作用,黎平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人才需求,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选拔力度,为脱贫攻坚取得实效注入鲜活血液,有效助推了脱贫攻坚。
    一、着力源头创新,做好人才攻坚文章
    该县着重从四个方面拓宽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渠道。一是广泛调研,明确聚才用才方向。通过深入学校、医院及乡镇等各单位、部门实地调研,召开相关部门研讨会、征求意见会,充分掌握扶贫各条战线人才分布和需求情况。运行调研成果,针对扶贫各战线力量不足问题,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于大扶贫战略行动,到扶贫一线建功立业。二是教育优先,补齐师资力量薄弱短板。为解决边远贫困乡镇教师欠缺、力量不足问题,该县今年将专门在教育系统人员招聘中为德化乡、平寨乡、地坪镇、口江乡等12个边远贫困乡镇的12所中心小学招聘多年来一直欠缺的音、体、美专任教师40名,确保贫困山区的孩子能接受到全面的素质教育,尽可能地缩短教育起跑线上的城乡差距。三是保障医疗,争取人人病有所医。为加大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破解边远贫困乡镇医疗人员少,贫困群众看病难问题,该县计划为卫计部门招聘106名医务人员。其中,为解决边远贫困乡镇少数民族群众到医院寻医看病不会用汉语沟通问题,该县还特为地坪卫生院招聘2名懂苗族语言医师;为雷洞卫生院招聘1名懂瑶族语言医师;为口江卫生院招聘懂苗语和侗语医师各1名。四是招考倾斜乡村,留住急需人才。为加强乡镇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提供“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人才保证,该县对有深度贫困村的乡镇,在今年的招聘职位条件上,进行了户籍及生源地限制的设计,安排了132个设限本县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逐步解决边远贫困乡镇人才紧缺问题,满足脱贫攻坚主阵地对人才的需求。
    二、建立“就业扶贫超市”,推动脱贫攻坚迈入快车道
    为多措施、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近日,“黎平县就业扶贫超市”正式建立,构建了全新的服务平台和载体。
    “黎平县就业扶贫超市”负责全面掌握所在辖区人力资源基本情况,特别是劳动力资源情况、贫困人口信息、就业创业信息、职业培训情况、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主要经济来源、致贫原因等,并建立业务所需的各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末端信息采集、动态信息维护和调查摸底工作,做好信息系统更新升级及日常维护;负责做好辖区内岗位收集、整理、介绍等相关职业介绍工作,为辖区内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选择;负责做好国家、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办法等贯彻宣传,并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协助办理《就业创业证》等各项工作的具体服务。
    “黎平县就业扶贫超市”建立后,该县将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通过租用政府(办事处)办公场所等办法,在乡镇(街道)建立“就业扶贫超市”办公地点。同时,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在全县25 个乡镇(街道)各安置 1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本乡镇(街道)“就业扶贫超市”管理员,负责“就业扶贫超市”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就业扶贫超市”在阳光下运行。
    三、强化人社领域扶贫作风专项治理,营造人才聚集优良环境
    近日,黎平县组织召开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安排部署专题会,聚焦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标志着黎平县人社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面铺开。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于6月底全面完成。第一阶段是自查自纠、建问题清单阶段,重点对人社系统就业培训、社保、医保等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基层党组织建设,扶贫开发数据平台,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四风”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排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举措、整改时限,于5月中旬完成;第二阶段是监督检查、建整改清单阶段,具体由县人社部门牵头,组成督查小组对人社系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自查自纠落实不力的进行提醒谈话,建立整改清单,并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确保核查全覆盖、无遗漏、整改到位,于5月底完成;第三阶段是建章立制、建问责清单阶段,主要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体制上的障碍,全面建章立制,抓好源头防治,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违反党纪、政纪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于6月底完成。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还建立举报追查制度,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个行动范围大、力度大、成效大。
该县还明确,县人社局直属各机构、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是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把专项治理工作紧抓在手,拿实策、出实招、见实效。同时,要求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深入剖析发生根源,做好制度“废、改、立”,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刘辉  杨玉辉  陈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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