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德江:兄弟俩不尽赡养义务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6-17 06:27 来源: 作者: 伍哲君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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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德江县合兴镇朝阳村田某桥、田某江兄弟二人因拒绝赡养父亲,被行政拘留三日。

    2018年6月15日,德江县公安局合兴派出所民警在朝阳村开展“一标三实”工作中,发现居民田某某(84岁)一人居住在脏、乱、窄的危旧房子里,居住条件十分恶劣。

    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田某某(男,84岁,妻子已过世二十多年)长期一人居住,无任何经济来源,平时生活靠自己砍柴捡菜维持,生活无法得到保障。民警得知后,立即通知田某某的两个儿子田某桥、田某江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田某桥、田某江兄弟二人均承认不愿尽赡养老人义务,相互推诿,不管不问其父田某某的日常生活和居住环境,自己则住着宽敞明亮的房子。为了使田某某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民警从法律、道德等方面对田某桥、田某江兄弟二人进行宣传教育。经教育,田某桥、田某江兄弟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履行赡养父亲义务,让老人安享晚年。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有赡养责任的人不尽赡养义务,既受到道德的强烈谴责,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田某桥、田某江兄弟二人分别被德江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伍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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