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检察院司法救助 温暖一个受伤的家庭
发布时间:2018-10-31 09:53 来源: 作者: 蒙有方 投稿邮箱:

if(@me<>'' )@me = ' '.@me.' '; {/eyou:field.seo_description}

    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领控申部门的干警对一因故意伤害致死的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为这个受伤的家庭解决了当前面临的生活困境。
    被害人农某某大学毕业不久,即将参加工作,正直青春年华,于2017年11月的一天和朋友在一起聚会时因琐事发生纠纷,在争执的过程中被韦某某持刀刺伤,经抢救无效身亡。农某某的死亡对其父母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打击,蒙上了阴影,其父母正等着其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报效父母,使家庭摆脱贫困,但等来的却是其死亡的噩耗,家庭陷入困境之中。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及控申部门负责人与申请人农某
    被告人韦某某被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家属除了支付丧葬费外,无力对被害人家属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使本来就是贫困户的农某某一家生活更加困难。
    该案引起了望谟县检察院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控申部门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开展对农某某家属的救助工作。该院控申部门完善相关材料后,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汇报,为农某某一家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领控申部门的干警带案下访,鼓励农某某一家振作起来,早日走出阴影,把救助金用于家庭生活上。被害人农某某的父亲表示: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谢检察机关为其送去司法救助,送去温暖。(蒙有方)

    标签pagelist报错:只适用在标签list之后。

阅读排行榜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