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发布时间:2017-04-10 21:41 来源: 作者: 刘斌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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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消除一批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的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日前,石阡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要求负责人尽快整改,早日消除隐患。
       石阡县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火灾隐患整治中发现:石阡县人民医院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在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控制室内不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联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电源控制柜和喷淋消防泵控制柜损坏、压力开关损坏);消防水池不能正常补水,水量不足等11项火灾隐患。石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存在住院楼未设置封闭楼梯间;场所走廊外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场所楼梯间内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设置铁门、摆放座椅)等3项火灾隐患。以上单位和场所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存在的火灾隐患将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经当地消防部门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以书面形式将情况上报给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再上报给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随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对石阡人民医院等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整改的批复》,同意依法对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要求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明确责任,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下一步,消防部门将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上门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跟踪督促隐患整改进展,针对隐患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督促该单位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限期内整改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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