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巧用“四个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一案三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03 18:03 来源: 作者: 消息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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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丹寨县纪委县监委通过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在对一起正在侦办的涉恶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涉案问题,目前已立案调查2件2人。今年来,丹寨县纪委县监委不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巧用“四个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一案三查”工作,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建立一个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制定印发《丹寨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强化配合协作,定期互通情况,建立双向线索移送、联合会商、协同办案等机制,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立足职责定位,切实履职尽责。

    制定一个工作方案,实行联点包案。研究制定《丹寨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联点包案”工作方案》,通过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按照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乡镇、1个纪检监察组和1个重点行业领域的方式,包案负责对重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查处,全程督促指导,组织深挖细查,推进落实。

    建立一个工作专班,推动工作开展。组建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宣传组、督导组、问题线索处置组和“一案三查”工作组,通过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聚焦惩腐打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发出一个工作函件,精准筛查案件。探索出具《关于对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筛查的函》,会同公安机关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进行筛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主动研究解决问题、有效突破案件的硬招,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供稿/丹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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