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开展公园景区和“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7-04-28 11:38 来源: 作者: 肖红 胡华 投稿邮箱:

if(@me<>'' )@me = ' '.@me.' '; {/eyou:field.seo_description}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加强公园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黔质技监特函〔2017〕3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园景区及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州质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园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质监分局,立即开展公园景区和“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将开展公园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电梯、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列入监管重点,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汛期及暑期旅游高峰前后,加大对所辖公园景区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坚决督导整改,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对管理混乱、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的设备,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为确保公园景区和“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州质监局成立督查工作组,在巫四贵调研员的带领下于2017年4月25日—4月28日,深入施秉、三穗、剑河、台江、雷山县等地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工作组深入企业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机构管理、规章制度、设备登记、作业人员持证、设备检验、事故应急预案等情况。督查县级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百日攻坚战和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应用情况,对未登记设备、超期未检设备、未纳入应急救援设备等进行逐台落实,以达到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截止2017年4月28日,全州开展公园景区和“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检查单位66家、各类特种设备316台(其中游乐设施19台、旅游观光车126台),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7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州质监局 肖红 胡华)

    标签pagelist报错:只适用在标签list之后。

阅读排行榜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