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特别提醒: 汽车长期不年检,当心强制报废
发布时间:2017-07-05 09:43 来源: 作者: 黄文宇 曹源麟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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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今年1-6月全省有125408辆小型汽车逾期未检验。交警提醒,超期未年审的车辆上路行驶将受到处罚,若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周期未年检,当心车辆被强制报废。

    据了解,今年1-6月全省125408辆逾期未年检的小型车辆中,刚刚过去的6月份最多,达到了41709辆,最少的2月份有10841辆;全省逾期未年检小型车辆中,贵阳逾期未年检的车辆最多,达到了42935辆,遵义次之,有13891辆,黔南第三,有12225辆。

    今年上半年全省逾期未年检小型车辆中,属于6年免检范围的私家车有49140辆。交警表示,对享受私家车6年免检政策的车辆,免检指的是免上线检测,但车主每2年仍需到车管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交警提醒,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被交警部门查获将被扣留机动车,并受到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被查获将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因这类车辆基本上都未购买交强险,又将受到交强险保额2倍的罚款处罚,小轿车的交强险大约是950元,2倍罚款差不多就是2000元。

    交警特别提醒,按照规定,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强制报废,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除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罚款外,还将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年检并不复杂,机动车行驶证副证上标注有检验有效期,在检验有效期满前90日即可进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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